按照财政部、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,各级党政机关召开会议,必须在市级定点饭店召开,凡在市级定点饭店以外的饭店召开的会议,一律不得报销费用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党政机关会议出差经费管理,近日,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统一公开招标,完成了2015-2016年我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饭店的政府采购工作。按照相关规定,确定的会议定点场所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资源共享,各级党政机关举办会议共同使用,并执行统一的会议定点场所目录和相同的协议价格。此举既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,节约了财政开支,加强了廉政建设,又使机关参会、出差人员享受到质优价廉的服务,使参与的饭店得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。经报省财政厅批准,我市最后确定圣厚源餐饮有限公司、戴斯大酒店、万通源酒店、海苑大酒店、天锦苑工贸有限公司、亿隆大酒店等六家酒店为我市党政机关定点饭店。